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医疗卫生中初级岗位工作人员18人简章

  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中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

 

  一、单位简介

 

  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(山东省耳鼻喉医院)是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,医院现有职工1800余人,设有临床医技科室90余个,拥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、省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等。

 

  医院坚持先进的管理理念,根据医学发展趋势及人民群众新的就医需求,形成了以专科专病为特色的发展模式,建设有18个临床医学中心,各中心均配备当前最先进的医疗设备。医院在聋病防治、眩晕疾病、耳神经与侧颅底外科、耳显微外科与人工耳蜗植入、鼻过敏及变态反应性疾病研究、甲状腺与嗓音疾病诊治、头颈肿瘤综合治疗等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。综合各学科均有较为突出的优势专业,特别在呼吸疾病诊疗、肝胆微创外科、消化内镜、骨科创伤与康复、泌尿微创、影像诊断等领域多项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,复杂先心病手术达国内领先水平。

 

  二、应聘条件

 

  (一)基本条件

 

  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 

  2.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(1983年4月以后出生),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(1978年4月以后出生);

 

  3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
 

  4.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、心理素质;

 

  5.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;

 

  6.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;

 

  7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 

  (二)岗位条件

 

  详见《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》(附件)。

 

  (三)其他要求

 

  现役军人,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,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,被开除党籍的人员,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,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。

 

 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(人社部规〔2019〕1号)规定情形的岗位。

 

 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,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、学位及相关证书;其他人员应聘的,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(须在2024年4月12日以前取得)。

 

  对暂未取得国(境)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,可采取“承诺+容缺”方式,允许先行参加考试,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。

 

  在职人员应聘的,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,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,经招聘单位同意,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。

 

 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、实习、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,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4月12日。

 

  对暂未取得医师执业证、护士执业证的应聘人员,经招聘单位审核符合注册专业条件的,允许先行报考,待落实就业单位后办理执业注册手续。

 

  三、招聘岗位

 

  详见《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》(附件)。

 

  四、招聘程序

 

  (一)发布招聘信息

 

 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(http://hrss.shandong.gov.cn)、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(http://wsjkw.shandong.gov.cn/)、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(https://www.sdent.com.cn/west/)等渠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。

 

  (二)个人报名

 

  报名时间:2024年4月12日9:00—4月16日16:00

 

  查询时间:2024年4月12日11:00—4月17日16:00

 

  报名人员登录省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报名平台(www.sdygzx.cn),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,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。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,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。招聘单位初审通过,报名信息不能更改。2024年4月16日16:00后,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,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,不能再修改、补充报名信息。

 

 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,报名人员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、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,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。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,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。

 

 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、学历、学位、回避情形,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,请直接与医院联系。

 

  (三)单位初审

 

  初审时间:4月12日11:00 — 4月17日16:00

 

 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(节假日不休息),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,认真进行资格审查,确认初审结果。

 

  (四)网上缴费

 

  缴费时间:4月12日11:00 —4月18日16:00

 

 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,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,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,视为放弃。报名成功后,不再退费。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5月13日9:00—5月18日9: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、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》和《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》(参加面试时使用)。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,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。

 

  报名结束后,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,计划招聘1人的,取消招聘岗位;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,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。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,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招聘单位网站予以公布。

 

 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,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,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,改报只进行一次。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,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,保持通讯畅通。

 

  (五)资格审查

 

 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,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有效。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如有不实,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。

 

  (六)考试

 

 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

 

  1.笔试

 

  笔试时间:2024年5月18日上午9:00—11:00

 

 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与报名时一致)参加笔试。笔试采取统一考试、统一标准、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,考试时长120分钟。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,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%和70%。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分为A类(综合类)、B类(医疗)、C类(药学)、D类(检验)、E类(中医)、F类(护理)、H类(预防)七个类别。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。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,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。

 

  2.面试

 

 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(举办单位)组织实施。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,按照开考比例,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,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。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,取消招聘;达不到开考比例的,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。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,视为放弃。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,取消其面试资格。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,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,并面向社会公布。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,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。面试结束后,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。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、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,尾数四舍五入。根据考试总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:2的比例,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,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,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。

 

  (七)考察和体检

 

  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、体检先后顺序,并等额组织。

 

 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,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行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情况,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、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,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、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。

 

 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,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,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,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,复检只能进行1次,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为放弃。

 

  对放弃考察、体检或考察、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,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。

 

  (八)公示和聘用

 

  考试、考察、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(举办单位)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有异议的,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(举办单位)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,作出结论。公示期满,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(举办单位)提出聘用意见,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。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,不予聘用。符合聘用条件的,发放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》,凭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》办理相关手续。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,确立人事关系。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,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。

 

  五、待遇

 

  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。

 

  六、其他

 

 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

 

 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、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“以上”“以下”“以前”“以后”均包含本级别、本基数。

 

  未尽事宜,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。

 

  七、联系方式

 

  监督电话:省卫生健康委0531-51766076

 

 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:0531-51765919

 

  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咨询电话:0531-83086030、83086028

 

 

  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

 

  2024年4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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